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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其他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8-03 浏览次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其他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107202200043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总则
2.3 招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
2.5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投标纪律要求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2.9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2 资格响应文件
3.3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3.4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第4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5章 资格性审查
第6章 评标办法
6.1 总则
6.2 评标方法
6.3 评标程序
6.4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6.5 评标细则及标准
6.6 废标
6.7 定标
6.8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9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7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1章 投标邀请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委托,拟对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其他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510107202200043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其他服务(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722210200000754;预算品目:其他服务;预算金额:3000000元;本项目按综合单价(套)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元/套(其中,公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财务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发票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采购标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招标项目简介
详细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4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等类似经营范围。
(三)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八)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30日。
公告期限:2022年3月23日至3月30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下载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首次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新用户, 应先点击网页左上角切换至“成都市本级”,再点击“供应商入驻”,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
(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10:00。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开标地点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1单元
联系人:唐晓岚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61012334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5单元501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 陈旭 联系电话:028-6106982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817190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5单元801室
联系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028-85558345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 人民币3000000元
  最高限价 本项目按综合单价(套)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元/套(其中,公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财务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发票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6章)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提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2.6.4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天。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详见投标人须知2.4.11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2.4.12
注: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前须对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有电子签章等进行核对。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详见投标人须知2.4.13
  投标文件的撤回 详见投标人须知2.4.14
  开标及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2.5.1。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证书在线完成对投标人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开标、投标文件的解密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
  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投标人须知2.8)。
  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中心提出,并由采购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投标人须知2.8)。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5558345。
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5单元801室。
邮编:61004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并按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备案。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域网(如涉及) 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和认证证书进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所响应产品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符合无线局域网 GB15629.11系列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进口产品 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2总则
2.2.1 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2.2 有关定义
“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成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成都市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投标人”系指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第六、七、八条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乙方”是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或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系指其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系指其本人。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当地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中心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
2.2.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第六、七、八条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2.2.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说明:无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3招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资格性审查;
评标办法;
拟签订合同文本。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有在系统中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通过账号或CA证书登录云平台查看)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投标文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5 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资格响应文件

关于投标人申明的函;
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需提供);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的不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等类似经营范围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六、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1.1.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说明主要负责人为供应商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中主要负责人员);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承诺函;

1.1.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 开标一览表;
二、 分项报价明细表。
2.4.7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8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时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
2.4.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4.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4.11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一、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说明: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制作详情: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1:前往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业务办理—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2: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3a16b7402a4511ec900b6349b129e0db。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投标人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招标文件有修改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撤回修改,并提交投标文件。
5、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含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四川CA、天威CA 、CFCA服务点办理,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提示:办理时请说明参与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CA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
6、政府采购云平台所支持的CA证书及签章:四川CA及金格签章,天威CA(金润版)及金润签章,CFCA及金格签章。
7、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1)钉钉群号:34165101(注:本群有3家CA办理人员加入);如遇钉钉群满,请加钉钉群号:33782435(注:只加其中一个即可)。(2)统一热线电话:4008817190
8、CA技术支持:四川CA:400-0281130;天威CA: 028-86694886、1592864708;CFCA:028-65785326、18033549468。

2.4.12 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按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提交。

2.4.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2.4.14 投标文件的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2.4.15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等待采购中心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除因采购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 开标及开标程序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提示: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解密投标文件。等待采购中心开启解密后,投标人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6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采购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中心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供应商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行基本环境要求:电脑应安装并顺利运行64位win7以上操作系统谷歌浏览器正确的CA及签章驱动;能流畅访问互联网
因采购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
2.5.2 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5.3 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5.4 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为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 签订合同
一、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原则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标人的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切与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关且经责任主体确认的资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6.2 合同分包和转包
2.6.2.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 联合体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6.4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6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7 合同备案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按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的要求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2.6.8 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9 验收考核
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验收或考核,采购预算金额大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共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的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集采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作。
2.6.10 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进行协商谈判;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2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如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采购中心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等)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向采购中心提出。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现场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交质疑资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9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成都市武侯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实施方案》的规定, 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投标人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二、 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可以在试点银行申请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中标合同信用融资等相关金融服务。
三、 若中标人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采购人有义务按照金融机构要求配合中标人完成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唯一收款账号确认等),如中标人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获得批准,采购人应对贷款银行通过系统提供的唯一收款账号给予确认,并按照银行要求将合同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号。
四、 获得试点银行融资授信支持的中标人应在提供融资授信支持的商业银行开立账户,该账户将专项用于归集采购人划付给中标人的采购款。同时,该账户一经开立,未经试点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更改。中标人应将采购人划付至上述专户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授信款项。


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XXXX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202X年XX月XX日
 
 
3.2资格响应文件
3.2.1 关于投标人申明的函
致: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我方对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的公开招标,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投标人名称:XXXX
地址:XXXX           邮编:XXXX
传真/电话:XXXX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X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X
开户银行名称:XXXX
地址:XXXX
账号:XXXX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202XXXXX
 
 
3.2.2 声明
致: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作为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填写“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三)……”) 。
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202XXXXX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2. 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4.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5.对声明中第六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6.对声明中第七条的说明:投标人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应填写“不具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7.对声明中第八条的说明:如投标人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应填写“无”,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8.对声明中第九条的说明:如投标人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应填写“无”,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2.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采购单位)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XXXX(标的名称),属于XX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XX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XX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XX 
日  期:20XXXXXX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此声明函。
 


3.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 
日  期:20XXXXXX
 
 
 
 
 
 
 


3.2.5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等类似经营范围;
四、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五、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3.2.6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单位名称)的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投标。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二、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五、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成员一名称:                     
成员二名称:                   
 ……
202XXXXX
说明: 1.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书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采购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与活动的全权代表(牵头人),负责参加活动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活动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3.3.1 投标函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我方已知晓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我单位联系方式:XXXX
地    址:XXXX
传    真:XXXX
邮政编码:XXXX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202XXXXX
 
 
 
3.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XXXX(法定代表人)XXXX(投标人名称)处 任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2XXXXX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3.3.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XXXX
日期:202XXXXX
 
 

3.3.4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XXXXX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2XXXXX

3.3.5 承诺函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XXXXX
我单位作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 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二、 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 XXXX。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2XXXXX
 
3.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3.4.1 开标一览表
标项1: 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以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
 
 
 
 
 
 
 
 
 
 
 
 
 
 
 
 
 
 
 
 


3.4.2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XXXXX
XXXX。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表格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4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9〕139号)《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精神,采购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一套,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购买企业开办刻制印章服务开展本次采购活动。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企业信息资料收集
核验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及情况说明。
(二)客户头像信息采集
1.将企业信息资料录入到四川省印章备案客户端,对企业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上传。
2.法定代表人头像采集,使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现场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比对通过后在印章系统里面拍照上传。
3.信息资料上传备案成功后,随机产生备案网号。
(三)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
1.制作标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电子签名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印章材质要求:
印章材质为光敏(免封边,高清光敏垫,手柄带弹簧)。
★3.印章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印章材料符合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章面制作质量要求:
4.1章面的制作要平整、光洁,无划痕;
4.2 圆形印章的直径,矩形、椭圆形印章的长轴,误差范围为±0.2mm;
4.3 温度在-10~+5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4.4 相对湿度在 40%~9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4.5 在正常使用印油两年内或盖印 10 万次,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5.公章章面内容排版规则
所有印章均需参照国家及四川省印章管理及印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制作。
5.1 公章
5.1.1 形状为圆形,直径 42mm;
5.1.2 边宽 1.2mm;
5.1.3 中间刊五角星,直径 14*14(mm);
5.1.4 五角星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 8mm,环排角度(夹角)250-270 度之间,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 0.8mm(字体为宋体);
5.1.5 其样式为:
 
5.2 财务专用章
5.2.1 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为 33*28(mm);
5.2.2 外边宽 0.7mm,内边宽为 0.3mm;内边与外边距离为 0.4mm;财务专用章五字字高为 7.5mm,字宽为 5.5mm(字体为隶书);
5.2.3 其样式为:
 
5.3 发票专用章
5.3.1 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 40*30(mm);
5.3.2 边宽 1mm;
5.3.3 发票专用章五字字高为 5mm,字宽为 3mm;
5.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高为 3.5mm,总长度为 25.5mm;
5.3.5 发票专用章字体均为仿宋;
5.3.6 其样式为:
 
5.4 法定代表人名章
5.4.1 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 20*20(mm);
5.4.2 边宽 1.2mm;
5.4.3 信息编码数字高为 1.2mm,字宽为 1mm,总长度为 15.6mm,下端与章面内边的距离 0.5mm(字体为 Arial)
5.4.4 其样式为:
 
5.4.5 印章均需加辅助识别特征纹线。纹线宽度≤0.1mm,不影响印文整体效果。
6.刻制标准:印章为上网光敏印章,并按照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刻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印章交付
1.由专人进行印章数量清点。
2.制作人员和负责配送的人员进行印章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配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1栋,进行印章的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五)客户资料保管
1.对每一份客户资料进行电子档的录入,保证每一个客户刻章信息的完整,包括刻章类型、印章枚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注册区域等信息。
2.纸质档案资料装文件柜后保存 5 年以上。
3.刻章企业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许泄露,档案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六)完成时限要求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以四川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内接收印章刻制任务时间起,到印模上传本系统成功时间为止为标准)并送至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1栋(客户要求邮寄送达的除外)。完成时限随相关政策变动时,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达到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内注明印章刻制点位且与公安部门审批的地点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因停电、网络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超时的,投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并提供书面说明,经查实后可不计入超时。
★(七)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制作方式及流程,承诺一个月内印章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更换服务、三个月内印章免费加印油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人员配置
1.配备3人驻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柜台人员1名,自助申报终端设备指导人员1名。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系统信息录入员1名;生产技术制作人员2名;印章管理及清点人员2名;配送人员2名。
注:①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务关系证明材料(劳务关系证明材料不限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形式);②人员岗位配置不允许重复;③上述人员发生患职业病、工伤或工亡等情况下,投标人负责引导、协助派遣人员或其家属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认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办理派遣人员的医疗、工伤等相关待遇。
★(九)设备配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印章刻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5台、光敏设备1台、高拍仪2台、扫描仪2台。(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验收及考核
(一)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指标、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设备和系统应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未能通过验收,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时(包含所有支撑该项目正常运作的硬件、软件办公场地、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中标人必须及时排除故障或及时提供备用品,以保证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检查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组织集中、不定期检查,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落实。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考核管理办法制定1.内部管理计划;2.考核制度;3.材料管理办法;4.人员岗位设置方案;5.人员保密培训计划;6.企业内部保密制度;7.信息泄露应急处理方案;8.信息泄露处罚方案。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备注
业务规范 1.出现错章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等刻错)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2.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若因质量问题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3.因投标人原因未按限时办结送达制办件,造成群众不能按时取件的,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4.未履行售后服务的,每查实一起,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若因未履行售后服务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5.未经批准缺席会议、培训和活动的,或超时响应工作要求的,每发生一起,暂停服务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  
6.提供虚报数据、虚假情况、虚假证照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查实一起,终止合同。
若因弄虚作假行为直接给甲方经济造成损失的,应足额赔偿。
 
7.泄露“保密信息”,查实一起,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按照《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安全保密协议》进行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8.被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或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一起,终止合同。  
9.使用非国标材料,查实一起,终止合同。若因该问题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10.公安部门巡查的新刻退件率超过30%,终止合同。  
11.伙同中介公司套取企业开办印章刻制经费的,终止合同。  
人员配置 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礼仪、话务话术、业务知识、系统应用、流程规范服务在内的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遇新政策或政策变更时,应及时与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策信息的专业性和时效性;遇员工工伤、离职时,应立即招聘填充人员,保证其人员配置齐全,并报备综合业务科,若人员配备不足,经查实,扣除人员空岗费用300元/人/工作日。  
投诉 出现有效投诉,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投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每查实一起,在整改基础上扣罚300元。  
其他 入驻大厅工作人员考核标准依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2021年修订)》考核。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限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壹年,合同一次性签订。
(二)服务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大厅。
(三)付款方式和条件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0万元,投标人按综合单价(套)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元/套(其中,公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财务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发票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30元/枚。)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2.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
3.实行月度支付的方式。投标人须于结算前5日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并附结算清单,采购人在收到上述票据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上个月度货款。若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与中标人单位不一致,采购人不予付款,待相关手续补充完整后,再行支付相关货款。
★(四)保密协议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需同时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参照标准
本项目若涉及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本章中上述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云平台进行提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5章 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共同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资格性审查时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通过系统阅读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待系统恢复后继续审查。出现上述情况时,采购中心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 书面声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3章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第3章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按第3章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3章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行贿犯罪记录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第3章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3.2.2声明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中无与其他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情况。】
3 其他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说明:联合体投标,则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资质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等类似经营范围。【注:本项目若有资质要求,相关资质载明有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
投标保证金 无【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签章 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的语言 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4 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2.4.6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说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3.2.1关于投标人申明的内容提供关于投标人申明的函。】
5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3.2.2声明的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3.2.2声明的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3.2.2声明的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声明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
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资格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二、“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将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的,采购中心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现场公示、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意见。采购中心将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小组。(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且采购中心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查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审查错误。)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3名,采购失败。
 
 
 
 
 
 
 
 
 
 
 
第6章 评标办法
6.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七、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书面解释说明。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3评标程序
6.3.1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1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2.4.6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
2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注:(1)投标报价唯一(说明: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②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时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①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提交;②投标人提供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且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5)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
4 第4章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
5 进口产品 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
6 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采购中心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现场公示、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意见。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前将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时告知评标委员会。(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且采购中心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评审错误。)
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3名,本项目采购失败。
6.3.2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中心书面解释。采购中心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评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逾时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6.3.3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6.3.4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中心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3.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3.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方法和标准;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6.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5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商务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打分。
6.5.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1+(B1+B2+……+Bn)/ n2+(C1+C2+……+Cn)/ n3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的打分,n1为经济类评委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2为技术类评委(含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n3为评委人数。
6.5.2 评分标准
评委类别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审委员会成员 报价评审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5分
评审委员会成员 履约经验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类项目履约经验的,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注:需提供履约经验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未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6分
人员配置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联系人员及电话的得3分。
注: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满足人员配置的基础上:
2.1每增加一名系统信息录入员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4分;
2.2每增加一名生产技术制作人员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2.3每增加一名印章管理及清点人员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4分;
2.4每增加一名配送人员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务关系证明材料(劳务关系证明材料不限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形式)并加盖公章。
19分
  设备配置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在满足设备配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光敏刻章设备的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注: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分
技术类评委 管理及保密制度方案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包括:①内部管理计划;②考核制度;③材料管理办法;④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其中①内部管理计划需符合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一)企业信息资料收集、(二) 客户头像信息采集、(三) 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四) 印章交付、(五) 客户资料保管、(六)完成时限要求、(七) 售后服务、(八) 人员配置、(九) 设备配置、第4章的三、验收与考核中(二) 检查考核标准。②考核制度需符合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一) 企业信息资料收集、(二) 客户头像信息采集、(三)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四) 印章交付、(五) 客户资料保管、(六) 完成时限要求、(七) 售后服务、(八) 人员配置、(九) 设备配置、第4章的三、验收与考核中(二) 检查考核标准。③材料管理办法需符合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三) 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第四章的三、验收与考核中(二)检查考核标准④人员岗位设置方案需符合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一) 企业信息资料收集、(二) 客户头像信息采集、(三) 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四) 印章交付、(五) 客户资料保管、(七) 售后服务、(八) 人员配置、第4章的三、验收与考核中(二) 检查考核标准。每一项满足以上标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制度方案,包括:①人员保密培训计划;②企业内部保密制度;③信息泄露应急处理方案;④信息泄露处罚方案。
每有一项符合本项目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一) 企业信息资料收集、(二) 客户头像信息采集、(四) 印章交付、(五) 客户资料保管、第4章的三、验收与考核中(二) 检查考核标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4分
技术类评委 服务
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流程安排②制作质量及材质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印章刻制时间④配送时间及交付方式⑤客户资料保管措施⑥售后处理措施。
不违背“第4章的二、技术、服务要求”前提下,每包含一项得4分,最多得24分。
24分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6.6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告。
6.7定标
6.7.1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7.2 定标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二、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如果中标(成交)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将不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人。采购人在确认成交供应商前,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成交)人,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人、采购中心不解释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 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进入评标区之前应将所有的通信设备存入采购中心指定的存放处。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信设备带入评标区,否则将被取消其当次项目的评审资格。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三、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管评审因素不得协商评分;
四、 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五、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六、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七、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八、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九、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7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9〕139号)、《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精神,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一套,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购买企业开办刻制印章服务开展本次采购活动。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服务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大厅
第四条  技术、服务要求
(一)企业信息资料收集
核验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及情况说明。
(二)客户头像信息采集
1.将企业信息资料录入到四川省印章备案客户端,对企业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上传。
2.法定代表人头像采集,使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现场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比对通过后在印章系统里面拍照上传。
3.信息资料上传备案成功后,随机产生备案网号。
(三)制作质量及材质要求
1.制作标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电子签名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印章材质要求:
印章材质为光敏(免封边,高清光敏垫,手柄带弹簧)。
3.印章材料要求:
印章材料须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GA 241.9-2000的相关要求。
4.章面制作质量要求:
4.1章面的制作要平整、光洁,无划痕;
4.2 圆形印章的直径,矩形、椭圆形印章的长轴,误差范围为±0.2mm;
4.3 温度在-10~+5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4.4 相对湿度在 40%~9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4.5 在正常使用印油两年内或盖印 10 万次,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
5.公章章面内容排版规则
所有印章均需参照国家及四川省印章管理及印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制作。
5.1 公章
5.1.1 形状为圆形,直径 42mm;
5.1.2 边宽 1.2mm;
5.1.3 中间刊五角星,直径 14*14(mm);
5.1.4 五角星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 8mm,环排角度(夹角)250-270 度之间,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 0.8mm(字体为宋体);
5.1.5 其样式为:
 
5.2 财务专用章
5.2.1 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为 33*28(mm);
5.2.2 外边宽 0.7mm,内边宽为 0.3mm;内边与外边距离为 0.4mm;财务专用章五字字高为 7.5mm,字宽为 5.5mm(字体为隶书);
5.2.3 其样式为:
 
5.3 发票专用章
5.3.1 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 40*30(mm);
5.3.2 边宽 1mm;
5.3.3 发票专用章五字字高为 5mm,字宽为 3mm;
5.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高为 3.5mm,总长度为 25.5mm;
5.3.5 发票专用章字体均为仿宋;
5.3.6 其样式为:
 
5.4 法定代表人名章
5.4.1 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 20*20(mm);
5.4.2 边宽 1.2mm;
5.4.3 信息编码数字高为 1.2mm,字宽为 1mm,总长度为 15.6mm,下端与章面内边的距离 0.5mm(字体为 Arial)
5.4.4 其样式为:
 
5.4.5 印章均需加辅助识别特征纹线。纹线宽度≤0.1mm,不影响印文整体效果。
6.刻制标准:印章为上网光敏印章,并按照GA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刻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印章交付
1.由乙方专人进行印章数量清点。
2.乙方制作人员和负责配送的人员进行印章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乙方配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甲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1栋,进行印章的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五)客户资料保管
1.乙方对每一份客户资料进行电子档的录入,保证每一个客户刻章信息的完整,包括刻章类型、印章枚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注册区域等信息。
2.乙方将纸质档案资料装文件柜后保存 5 年以上。
3.刻章企业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许泄露,乙方档案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六)完成时限要求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以四川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内接收印章刻制任务时间起,到印模上传本系统成功时间为止为标准)并送至甲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1栋(客户要求邮寄送达的除外)。完成时限随相关政策变动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达到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
(七)售后服务
乙方须提供详细制作方式及流程,承诺一个月内印章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更换服务、三个月内印章免费加印油服务。
(八)人员配置
乙方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柜台人员1名、自助申报终端设备指导人员1名、系统信息录入员X名、生产技术制作人员X名、印章管理及清点人员X名、配送人员X名。
(九)设备配置
乙方针对本项目提供印章刻制设备:电脑X台、光敏设备X台、高拍仪X台、扫描仪X台。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本项目印章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X元/套/4枚(单枚印章X元),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印章服务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不作调整。
本项目原则由乙方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4枚印章,若新开办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部分印章,不足一套的按实际制作枚数计算,则印章服务费=X元╳实际制作数,乙方仅向甲方收取印章服务费。
(二)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印章服务费据实结算,由甲方按月度向乙方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足额增值税发票并附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上述票据和结算清单后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度服务费。
第六条  履约验收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指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支撑服务所使用的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时(包含所有支撑该项目正常运作的硬件、软件办公场地、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排除故障或及时提供备用品,以保证业务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有知识产权瑕疵的,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其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按要求限期整改。
(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约定的条款从乙方应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时造成甲方或任意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逾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裁定、判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除另有判决外,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两 份。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1:安全保密协议附件
附件2: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1: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采购项目安全保密协议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如果乙方违反了保密义务, 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及法律诉讼。
一、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的范围: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同乙方提供有关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的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密信息:
①项目洽谈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乙方在合作洽谈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所获知的相关保密信息等;
②项目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2.保密信息载体
保密信息载体是指承载保密信息内容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 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3.复制件
复制件是指保密信息或保密信息载体的复制件,包括任何文件、电子文档、注释、摘要、分析,或以任何其他方法再现的保密信息。乙方制作的所有复制件应当清楚地表明为保密文件,并且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4.非保密信息
乙方可以证明属于下述各项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①己公开发表或非因乙方的原因,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保密信息;
②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
③乙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的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5.保密信息所有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本承诺中约定的范围内。
6.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
乙方承诺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为乙方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参与人员、乙方为该项目聘请的相应专业顾问(如有)及协助乙方完成交易的其他相关方(如有)。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采取一切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 “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的保密信息,禁止任何与该保密信息无关之人员接触或取得该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甲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秘密事项。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不得在工作中获取、复制、留存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市场主体资料(包括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等)的信息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删、改成品影像文件; 严禁使用未经杀毒软件扫描过的U盘、移动硬盘拷贝数据。
三、注意义务
乙方同意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尽到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注意义务。
1.不滥用保密信息
乙方承诺所接触的保密信息将仅为完成该项目目的而使用,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场合及交易,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滥用保密信息。
2.费用承担
乙方履行本承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损失赔偿
如乙方违反本承诺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乙方同意予以足额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获得的商业利益及其他因乙方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产生的损失、由此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损失,法院诉讼的费用、保全费、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四、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最新合同文本为准。
2.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
采购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备注
业务规范 1.出现错章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等刻错)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2.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若因质量问题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3.因投标人原因未按限时办结送达制办件,造成群众不能按时取件的,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  
4.未履行售后服务的,每查实一起,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若因未履行售后服务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5.未经批准缺席会议、培训和活动的,或超时响应工作要求的,每发生一起,暂停服务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  
6.提供虚报数据、虚假情况、虚假证照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查实一起,终止合同。
若因弄虚作假行为直接给甲方经济造成损失的,应足额赔偿。
 
7.泄露“保密信息”,查实一起,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按照《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提供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安全保密协议》进行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8.被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或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一起,终止合同。  
9.使用非国标材料,查实一起,终止合同。若因该问题直接给新开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印章中标金额足额赔偿。  
10.公安部门巡查的新刻退件率超过30%,终止合同。  
11.伙同中介公司套取企业开办印章刻制经费的,终止合同。  
人员配置 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礼仪、话务话术、业务知识、系统应用、流程规范服务在内的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遇新政策或政策变更时,应及时与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策信息的专业性和时效性;遇员工工伤、离职时,应立即招聘填充人员,保证其人员配置齐全,并报备综合业务科,若人员配备不足,经查实,扣除人员空岗费用300元/人/工作日。  
投诉 出现有效投诉,经查实1起,给予警告,投标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整改规范后恢复合作;累积查实2起,严重警告,暂停合作整改10天(领取整改通知书),10天内责令整改规范,整改完成后恢复合作;累积达到3次,终止合同并不再与其合作。投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每查实一起,在整改基础上扣罚300元。  
其他 入驻大厅工作人员考核标准依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2021年修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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